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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記者劉薇報道: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醞釀重大調整,擬規定以後只能申請一次的消息昨日在羊城晚報見報後(詳見昨日A4版),引起讀者強烈反響和熱議。其中特別核心的一個問題是,如果一個家庭中,老公曾用過公積金貸款,老婆還有機會嗎?對此,公積金中心回應稱,可以,但由於是按家庭來算,此前已有貸款記錄,就只能按二套房來套政策了。
  貸款機會按個人算
  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貸款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能否申請公積金貸款是具體到個人的,這也就是說,每個公積金繳存人都有一次申貸機會,如果老公貸過,老婆沒貸過,那她同樣還可以再申請一次。但由於配合現行樓市調控政策,實行房產套數上的貸款限制,且是按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來計,那老公貸過,相當於他們至少有了一套房產,再以老婆的名義貸就要按二套房來算了。而二套房就要首付7成、利率上浮10%,相當於最高只能貸到三成,至於可貸額度,由於老公已貸過,那麼就不能申請雙人額度,單人最高可貸額度在50萬元,如按樓價來算,至少要買一套167萬元以上的房產,且自己的繳存金額足夠,才能貸到50萬。
  更嚴格的情況是,如果老婆之前也有一套房產,那該家庭就有了兩套房產,由於“認房又認貸”,那麼第三套房是停貸的。這也就是說,即使老婆還有貸款資格,但也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了。
  還有市民問,如果以前用過公積金貸款,但房產賣掉了,名下沒有房子,還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嗎?這種情況按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來看,不管房產是否還在名下,只要曾經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也就沒機會了。但如果首套用的是商貸,那麼再買房仍然可以申請一次公積金貸款,只是要按二套房來算。
  如果夫妻雙方此前都有房產,但都全部賣掉了,名下沒有房產,也沒有申請過公積金貸款,那麼仍然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新客家”吐槽時間太長
  有新廣州人對“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貸款時需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非本市戶籍的,申請時需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的規定吐槽稱:“時間太長了!”
  “如果按我22歲參加工作來看,那我至少要連繳3年公積金,那時候我都25歲了,3年中廣州的樓價會漲很多的,不用公積金貸款月供壓力又增大,真是不知道怎麼辦?”市民黃小姐稱。
  對此,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做出這個規定是出於兩方面考慮,其一是為了配合廣州限購、限外的樓市調控政策,另一方面是出於控制風險考慮,以前由於繳存時間較短(比如常住戶口的只需連續繳存6個月及以上),曾發生過有職工在繳夠半年申請了貸款後就不再續繳的情況。“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是由中心承擔的,這個風險把控必須考慮到。”
  對於市民對征求意見稿的種種疑問,公積金中心方面還表示,目前正處在廣泛征求意見中,有問題、建議的市民都可向徵集郵箱(gzgjj@gz.gov.cn)發郵件反映,如果確實是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和建議,最終正式出台的管理辦法會綜合考慮廣大職工意見後按法定程序頒佈。“如變動不大預計很快會出台”,所以要反映意見的市民抓緊了。
  劉薇  (原標題:老公貸過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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