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董芳 通訊員 穗婦宣
  昨日,廣州市婦聯發佈了《廣州市反家庭暴力情況研究報告》(下稱報告)。報告顯示,近四年來,廣州家暴案例占信訪總量的比例逐年減少,但社會公眾對家暴的危害性認識仍有不足。只有三成多的人認為“不給家用”屬於家暴,超過四成被訪者認為偶爾發生的暴力不屬於家暴。
  超兩成家暴存在婆媳翁婿之間
  據廣州市婦聯權益部部長揭河介紹,今年年初,廣州市婦聯委托中山大學開展了關於廣州家庭暴力情況的調查研究,對廣州市1610個社區基層組織(居委會、村委會)進行了問卷調查,對1000名廣州市居民進行隨機電話訪問,並結合婦聯信訪實際,對廣州家庭暴力現狀、問題成因進行了深入分析。
  報告顯示,近四年來,家暴案發生數量一直處在每年500起上下。目前家暴以言語暴力為主,部分社區存在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情況,多發在市中心外的外來人口聚居區。(圖1)
  有逾半數的社區(55.1%)反映家暴主要發生在核心家庭,即只有夫妻雙方或只有父母和未婚子女兩代人構成的家庭類型。
  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問卷顯示,家暴最主要發生於丈夫對妻子施暴(72.1%),妻子對丈夫施暴的占14.5%。值得註意的是,也存在較為顛覆人們傳統認識的家暴關係,比如,親生父母對子女施暴占比高達28.5%;婆婆、公公、岳父、岳母對兒媳或女婿的家暴占21.5%,這些家暴行為同樣應該引起重視。(圖2)
  超六成人認為打孩子不是家暴
  我國2008年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定義,家庭暴力的範疇包括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
  報告顯示,八成以上的廣州居民認為毆打、恐嚇、辱罵、夫妻間性暴力(性虐待、夫妻間強制發生性行為)和限制人身自由這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但對於“冷暴力”存在分歧。56.9%的被訪者認為長期不理睬對方、48.5%的被訪者認為長期無故拒絕過夫妻生活屬於家庭暴力。另外,只有38.7%的人認為對家庭成員進行經濟製裁屬於家庭暴力。
  另外,只有37.5%的被訪者認為家長或其他親戚長輩打小孩屬於家庭暴力行為。說明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很多人仍然認為家長打罵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
  ■對策與建議
  組建反家暴志願者隊伍
  提供一條龍服務
  如何防止家暴發生?廣州市婦聯權益部部長揭河認為,解決家庭暴力問題應致力於綜合防治,首先應有專門法律規定,對“人身保護令”、庇護場所、庇護有效期、監管責任主體、危機處理的技術手段等等予以細則規定;確定因家暴離婚訴訟中傾斜保護受暴者原則。
  此外,要提高“社會化+專業化”水平,建立“社工+義工”網絡。報告顯示,社會化家暴防治模式得到了市民充分認可(77.1%認可社工輔導調解)。揭河介紹,廣州市婦聯在充分利用“白雲康乃馨婚姻家庭深度服務中心”專業力量和平臺的同時,將進一步吸收公檢法司工作人員和熱心公益的法律、醫療、教育、心理咨詢專業人才、婚姻家庭指導師組建一支“社會化+專業化”的反家暴志願者隊伍,為婦女兒童和家庭成員提供宣傳教育、投訴咨詢、心理疏導、婚姻家庭指導、法律援助、傷情鑒定等一條龍服務。
(原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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